淮南一楼盘无预售证却收认购金!购房者:我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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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去年10月,我通过中介公司在还未开盘的粤泰·梧桐院楼盘认购了一套新房,并交纳了28万元的定房款和6000元的‘户头费’

  “去年10月,我通过中介公司在还未开盘的粤泰·梧桐院楼盘认购了一套新房,并交纳了28万元的定房款和6000元的‘户头费’。当时中介人员向我保证,国庆假期结束后,该楼盘就会开盘,2019年就能交房。可时至今日,该楼盘却一直没有开盘,交房更是遥遥无期。现在我想退掉认购的新房,拿回我的定房款和户头费,可开发商却不给,我该怎么办?”

  据沈女士介绍,去年10月国庆假期期间,她去了粤泰·梧桐院楼盘售楼部,想从该楼盘售楼部购买一套新房。她去售楼部询问时,销售人员却称房子已经认购完了,如果线万元购买一个定购户头。考虑到户头费太贵,沈女士找到了嘉佳房产中介公司,询问其是否能买到粤泰·梧桐院的房子。中介人员称可以,但要收取6000元户头费。随后,中介人员带着沈女士来到粤泰·梧桐院售楼部,当场认购了4号楼1101室一套129平方米的房子。沈女士为此交纳了28万元定房款及中介户头费6000元。认购时,中介人员向沈女士保证,该楼盘国庆假期结束就能拿到预售许可证、开盘,2019年就能交房。可等了大半年,该楼盘一直没有动静。看着交房遥遥无期,沈女士决定退掉这套认购的房子,可开发商却拒不退还其交纳的费用。无奈之下,沈女士只得向有关部门及淮河早报、淮南网进行求助。

  采访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让沈女士出具了当时的认购合同和相关交费凭据。在这份名为“屋托邦内部员工认购合同”上,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发现,上面不仅写着沈女士认购房子的楼号、建筑面积,还写明了房屋优惠后的单价7480元/平方米、优惠后房屋总价96万余元以及其交纳的定房款28万元收据,且盖有“淮南屋托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沈女士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自己并不是屋托邦内部员工,可签订认购合同时,售楼人员却让她以“屋托邦内部员工”名义签下合同。“现在我也不想其他的了,就想把我交纳的28万元定房款和6000元户头费要回来,因为这个结果并不是我造成的,而且售楼部迟迟不开盘,没有兑现当初承诺,所以开发商无权不退还这笔费用!”沈女士说道。

  按照相关法规,开发企业在楼盘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允许卖房,沈女士反映的情况又究竟是否属实呢?为了一探究竟,5月20日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分别走访了粤泰·梧桐院楼盘的开发企业广州粤泰股份有限公司,接待采访的广州粤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2018年10月前后,我们确实是向本单位的内部员工出售了一批商品房,而这些房子是不对外的,价格会略低于以后的开盘价,相当于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的,并不是市场销售行为。”当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指出购房者并非内部员工,却以内部员工名义签下认购合同时,该工作人员则回复:“因为我只是负责策划的,具体的还需要向销售核实。”

  随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该局法规科负责人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售,即使真的是内部员工也不可以收取任何形式的认购金。针对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反映的情况,该局会派人调查,妥善处理。

  5月21日上午,市房管局法规科负责人电话联系了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并在电话中告知:“昨天下午我们就和开发商取得了联系,开发商同意退还认购金,但是毕竟是上市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电话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也询问了对于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的行为依法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表示将会依法对此事进行调查之后,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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