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2006年以来,我们家在住宅办理土地证、承包田被征用发放生活安置费,以及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屡遭不公对待,找领导求助时还被人打伤住进医院。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
“2006年以来,我们家在住宅办理土地证、承包田被征用发放生活安置费,以及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屡遭不公对待,找领导求助时还被人打伤住进医院。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为我一个无助的小百姓主持公道。”云南省禄丰县金山镇南门社区下水碓第一小组周光芬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周光芬,女,生于1965年1月,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是云南省禄丰县金山镇南门社区下水碓第一小组的一位普通村民。我向您反映的三件事情都是真实的。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shehui/2020-08-02/183370.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北方资讯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其一,在2002年,由于城市规划征用我组承包田。我家的没有在征用范围,但在国土资源局划拨给我小组做土地补偿这块田地后,小组长何某兰把我家承包田这块土地分给村民建盖房子和商铺,我家也在2006年在万融街北面(座南朝北)建盖了一座150平方米的房子用来居住。小组长何某兰不给我家盖章办理土地证,反而把我家起诉到法院。我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找相关部门办理土地证,可他们一级推一级始终没有给办理。
2006年5月19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本是小组长诬告,法院反而错判。小组长告我的是东面,法院判决是千禧街西侧(座东朝西)。我的上访一直没解决,最后在2006年11月1日早上,我和丈夫、妹妹一起去县政府六楼找李副县长(原来我家上访时,李副县长说过,她会去找我们社区的小组长做工作的)求助。不料,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还被人打伤头顶。她打电话给金山镇张副镇长,通知法院执行我家万融街北面的房子后,我被送到县医院治疗(过了几年,又打伤我弟弟周光泽,直到现在我们身上都带有残缺)。
伤愈后,我家又去省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省人大批转下来后,钱一直都没赔我。我只能借了点钱又盖起了房子,还是不给办证,还被小组长何某兰强行占用。我起诉至县法院,法院只做裁定给了裁定书。现在房子还被强占着。
其二,承包田被征用,要发放每人生活安置费25740元,我和儿子的没有发放。我儿子是独生子女,当时分给两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