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源县一输变电工程被指“未批先建”并违规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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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近日,广东省东源县黄田镇礼洞村委会沉水小组村民曾某新先生再次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康黄旅游公路建设违规致其房屋损毁、扶贫政策落实违规、土地补偿款错发截留,以及

       近日,广东省东源县黄田镇礼洞村委会沉水小组村民曾某新先生再次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康黄旅游公路建设违规致其房屋损毁、扶贫政策落实违规、土地补偿款错发截留,以及河源东源110千伏黄村(康禾)输变电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强占山地、损毁林木等问题。

      

       其一,康黄旅游公路建设违规致反映人房屋损毁,多次反映、诉讼被推诿。2012年,康禾镇主导建设康黄旅游公路时,反映人家老宅本属征地范围,但征收部门(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无故认定“不在征收范围”,拒绝纳入补偿。后因公路路面抬升,老宅地势低洼,每逢雨季严重积水、墙体开裂、地基下沉,完全无法居住。

      

       自2013年起,反映人通过“三级上访”反映问题,却被答复“公路与房屋间距达20米,符合标准,不受影响”;2015年,反映人就房屋损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河源市中院不予受理。转而以东源县交通运输局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仅判决赔偿房屋损失7000余元,未覆盖房屋整体损毁的实际成本;2020年6月,黄田镇以“三清三拆”为名,强行拆除反映人受损老宅。反映人起诉后,法院虽认定“强拆行为违法”,却驳回赔偿请求,还裁定由反映人承担50元诉讼费。
       其二,扶贫政策落实违规:垫付扶贫房资金打水漂,弟弟被违规定五保户致社保中断,诉讼全被驳回。2018年,反映人为改善弟弟(持一级残疾证、原享低保)的居住条件,自行垫付6—7万元租金及建设款,在老宅旁筹备建设扶贫房。但黄田镇突然以“房屋距公路仅2米,违反《公路法》”为由,在有申请报告的情况下拒绝审批。由于镇里此前从未告知选址规范,导致反映人垫付资金全部损失。后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2019年,在未征求弟弟本人意愿、我弟弟的所有证件都在我手上,我也没提供,未完整审核证件的情况下,镇里擅自将其违规认定为“五保户”;2020年,镇里又强制要求弟弟所在东莞公司撤销其社保待遇,导致每年6000元补助中断,直接切断弟弟的生活来源。
       反映人就社保中断问题以东源县经信局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一审被驳回后,上诉至河源市中院,虽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开庭通知,但至今未获公正判决。
       其三,土地补偿款错发截留、输变电工程“未批先建”强占山地、损毁林木。
       1.山地、水田补偿款被错发、截留,公平原则被完全无视。2012年,黄田镇丈量反映人长坑口山地时,故意少算面积:实际约70—80亩,仅按40亩补偿。而与反映人交界的吴某林,山地不到20亩,却获60亩补偿。
       同年征地中,反映人12亩水田的补偿款被错误认定“归村集体所有”。7.4亩补偿款被村小组截留,直至2018年才返还14.8万元;4.48亩补偿款错发给吴某林后,反映人交涉追回,镇里却再次将该款以6000元/亩的山地低价重发吴某林,差额部分去向不明。
       2.输变电工程“未批先建”涉嫌违法,强占林地、损毁林木拒不赔偿。2020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河源东源110千伏黄村(康禾)输变电工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与反映人协商的情况下,自行办理开工许可,在反映人长坑口山地强占林地、损毁林木,强行修建高压线塔;2022年工程完工后,县里才于6月发布征地补偿公告;2024年,因被认定“违建”,又违规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反映人就山地被占诉至法院,市中院无正当理由驳回起诉,上诉至省高院后也被驳回。此外,供电局仅将2.6万元补偿款转入礼洞村委会账户,强迫反映人接受。此金额远低于反映人因此而产生的近百万元损失。

     

       2026年7月5日,东源县林业局出具“东林函(2016)112号”《处理意见书》,认定上述项目塔基B65、N9主体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作业外延问题,违规损毁审批范围外林地植被、破坏林地原貌。超审批损毁信访人林地、活立木蓄积。就以上涉林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后续将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规,对其上述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作出处罚。本人诉求:
       一是彻查被反映人在康黄旅游公路建设、扶贫政策落实、土地征收补偿、变电站建设中的违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范围认定错误、补偿款错发截留、违规强拆、五保户程序违法、变电站“先建后批”等。
       二是责令相关被反映人足额赔偿反映人全部经济损失:①房屋积水损毁及强拆损失(按实际评估价值);②扶贫房垫付资金6—7万元;③4.48亩水田补偿款差额(按法定标准补足);④长坑口山地30—40亩补偿款差额(按吴某林同类补偿标准核算);⑤变电站强占山地的占用费及生态损失。
       三是纠正对反映人弟弟的违规五保户认定,责令黄田镇协调恢复其在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社保待遇及每年6000元补助。
       四是撤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违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令返还强占的反映人山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五是督促省高院对反映人诉县政府一案立即作出裁定,纠正市中院的错误驳回决定,并追究相关部门拖延办案责任。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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