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核心提示:当事人母亲反映办案机关涉嫌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采信非法证据、违规息访、同案不同处等问题,相关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目前,该案因司法程序争议
核心提示:当事人母亲反映办案机关涉嫌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采信非法证据、违规息访、同案不同处等问题,相关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目前,该案因司法程序争议引发社会关注,凸显基层司法公正与权力监督的现实命题。

事件回溯:劝架者无辜遇刺,行凶者获不起诉
2022年,王某珏将元氏县碧桂园小区住房出租给孟某一家,后因纠纷全额退还剩余房租。退租次日,王某珏与母亲刘某萍前往房屋查看时,遭孟某一家辱骂挑衅,孟某、孟某光(孟某父亲)随后返回现场出言辱骂,发生殴打。争执中,孟某从腰间掏出尖刀捅刺王某珏,被其与后赶来的父亲合力制服夺刀;孟某光则将刘某萍按倒勒颈致其休克,王某珏被迫踹其后背制止侵害。
全程在场劝架的周某未参与冲突,却在双方冲突结束后,遭孟某光返回屋内取出长刀报复行凶。据监控及证人证言,孟某光脱衣叫嚣“都得把你们所有人杀死”“让你们看看东北人多牛逼”,持刀对周某无差别捅杀,第一刀直指胸部心脏部位,缝了4针,第二刀致其左臂血管、肌腱、神经断裂,左手丧失知觉,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王某珏踹其腹部阻止行凶,避免更大伤亡。
然而,当地派出所移交卷宗时,王某珏、孟某均以双方故意伤害移送;案卷到了当地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孟某光、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市检察机关复查后维持该结论。这一结果与案件事实形成强烈反差,引发当事人及家属质疑。
争议焦点:正当防卫认定背离法律,证据采信涉嫌违法
1. 防卫对象错误:无辜劝架者绝非“不法侵害人”。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本案中,周某系被动到场的劝架者,无任何滋事、殴打或持械行为,全案证据均证实其为制止冲突的无辜被害人。孟某光关于“被周某拳击后脑”的陈述前后矛盾,无任何证据佐证,检察机关却以“王某珏一方滋事”推定周某参与侵害,混淆主体、株连无辜,违背罪责自负原则。
2. 防卫意图缺失:行凶者系蓄意报复而非防卫。监控清晰显示,孟某光在冲突结束后主动返屋取刀、脱衣挑衅,挣脱家人阻拦后持刀冲出报复,其行为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当庭承认“上去就是杀人去的”,完全不符合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的主观要件。两级检察机关虚构“紧急迫害下顺手拿取刀具”情节,无视孟某光蓄意行凶的客观事实,法律适用严重错误。
3. 证据审查涉嫌违法:采信剪辑视频,无视矛盾证言。案卷显示,孟某光、孟某前后陈述多次矛盾,关键视频系剪辑拼接、非原始载体,不符合视听资料作为定案依据的法定要求。但两级检察机关仍将其作为核心证据采信,无视完整监控、证人证言及执法记录仪内容,刻意回避孟某光伤害无辜第三人的核心事实,涉嫌故意隐瞒、歪曲事实。
程序乱象:违规息访、同案不同处、剥夺诉讼权利
1. 金钱封口掩盖错案,涉嫌违纪违法。为平息周某申诉告访,当地检察机关通过中间人及王某珏向周某施压劝访,承诺从3万元涨至8万元经济补偿,要求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款项分两笔支付且尾款由该院工作人员个人垫付。反映人质疑:若案件公正合法,何须以金钱封口?
2. 同案不同处理,执法标准双重不公。孟某光因“高血压”未被羁押一日,直接取保候审;而王某珏体检血压高达190多仍被收押,被迫签署认罪认罚才得以取保。同案不同处。
3. 拒绝重新鉴定,剥夺当事人法定权利。王某珏多次对孟某光伤情鉴定提出异议——其仅踹孟某光腹部,所有笔录与公安作证视频都是腹部受伤,前两次鉴定无肋骨骨折,时隔许久后第三次鉴定却出现腋下4根肋骨骨折,伤情来源存疑。但其向案涉三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均被置之不理,严重侵害诉讼权利。
4. 胁迫认罪赔偿,无视故意杀人事实。庭审中孟某光亲口承认“上楼就是去杀人的”,法院却无视该关键事实,以“不谅解则判实刑”胁迫王某珏获取谅解。而孟方却索要50万元巨额赔偿,甚至提出暴力报复要求。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及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暴力犯罪,公民享有特殊防卫权;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对无关第三人伤害不成立正当防卫。本案中,王某珏制止行凶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依法不应担责;孟某光持刀刺杀无辜者,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严禁采信非法证据;《监察法》明确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属于监察查处范围。
王某珏表示,作为普通百姓,其已穷尽法律救济途径仍申冤无门,此次反映实属走投无路。其提出四大诉求:1.两级检察院对错误不起诉决定,重新审理,依法追究孟某光、孟某刑事责任;2.恳请职能部门公正审理,或申诉部门重新认定其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3.启动孟某光伤情重新鉴定,还原事实真相是否是王某珏致其腋下肋骨骨折;4.书面告知调查处理结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纵观本案,劝架者无辜被刺却维权艰难,行凶者逍遥法外,不仅损害当事人权益,更动摇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期待相关部门启动全面调查,依法纠正错案,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公信力。
以上所陈述内容完全真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反映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王某珏表示,希望通过舆论监督推动案件重查与评查,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底线,让无权无势的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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