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指突然单方终止合作关系致民企损失惨重

来源: 浏览

小编: “本人所属的北京澳特生酒业有限公司因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程序,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查程序,全部

       “本人所属的北京澳特生酒业有限公司因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程序,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查程序,全部法定司法救助程序已依法穷尽,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近日,北京澳特生酒业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04年,北京澳特生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当时该公司玻璃瓶和易拉罐都是自动灌装设备,之所以合作,是因为我公司有不锈钢罐包装专利技术,所以就引入我公司来进行不锈钢罐啤酒自动灌装研发和生产。研发成功后,研发经费由出售研发产品取得利润作为回报。由该公司出场地,定价供应原材料(即啤酒液体),该公司不投入资金,但是,最终的技术自然而然地由该公司无偿取得。
       合作意向达成以后,该公司把自己的生产车间腾空,让我公司入驻,我公司带着第一套自动灌装生产线入驻了该公司生产车间。
       万事开头难,我公司也一样。首先是资金,没有钱只能到处筹集,这些年单是利息就支付几百万元。通过多年打拼,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一整套生产销售体系,公司步入正轨。为扩大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又购进了第二套生产设备。没想到,该公司眼红了,强行收购两条2升自动灌装生产线。
       当时,我公司投入上千万元,不仅仅2升啤酒生产线,还包括开发成熟的整个营销网络,该公司仅以灌装设备的基础价格350万元强行收购,给我公司造成惨重经济损失。
       作为合作项目的弱势一方只能屈从,因为此时还有1升啤酒生产线可以运转,该公司给我公司保留了可以活命的1升啤酒生产线,承诺继续合作,继续由我公司开发1升啤酒产品。
       由于没有了2升灌装生产线,我公司从盈利一下变为亏损,2012年从销量2000吨下降到2013年不足400吨。
       2016年,我公司充分认识到,1升不锈钢包装存在包装单一和销售区域受限制等问题,决定对啤酒包装进行改进,开发出一款与常规玻璃瓶和易拉罐不同的1升爆款产品,经过与全国南北方四个厂家对比和无数次试验,最终定型,并申报了国家专利。马口铁啤酒罐新产品一经上市,即获得轰动效应和市场认可,产品销量直线上升。
       这些年我公司投入的实在太多。2010年瓶盖试制期间,不能正常生产,但员工工资不能拖欠。还有从材料、模具、工装的反复投入。瓶盖的研发成功创造出“开盖爆响”的效果,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和认可,获得了燕京“小钢炮”美誉。
       谁也没想到,该公司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直接断了我公司赖以生存的原料。就在2022年7月再次上演了上次强行收购2升灌装生产线的相同手法,未与我公司提前协商,突然断供,不再供应啤酒液,导致我公司各种损失达两千多万元,负债累累,彻底破产。
       按理说,如果解除双方合作关系应事先通知对方,给对方留足充裕时间来处理善后事宜,那样能减少一些损失。然而该公司并不为对方考虑,仅仅一个电话打给负责人就突然停止了酒水供应,让我公司措手不及,大量不锈钢包装材料堆在库房成了废品,损失近300万元。
       接下来,我公司负责人一次次去找该公司领导,大大小小领导找了无数次,没有任何结果。过了半个多月,该公司突然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我公司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评估。既然评估就意味着赔偿损失,可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赔。
       2022年8月31日,该公司通知负责人清点库存物品。9月1日清点完毕之后,该公司直接换了门锁,我公司的人再也进不去了,被迫遣散所有职工。按照《劳动法》规定,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老员工拿到十几万元。销售方面,无法向客户交代,有的交了几十万元预付款却拿不到货,最后起诉至法院,我们成了“老赖”,债主们就更不用说了。由于我们是民营企业,银行贷款指望不上,只能向私人借钱,这也是为什么几百万元利息的原因。
       该公司领导明确表示,让我们走法律程序,这是我们最不愿意走的路,可是没有办法,只好借钱打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申请再审,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最后是《民事监督复查申请》一路走下来,身心疲惫,几年时间单是律师费和诉讼费就又搭进去上百万元。
       本案一审顺义区法院(2023)京0113民初9683号民事判决书多达30多页,二审市三中院(2024)京03民终3307号民事判决书虽没有标明页码,但也这么多,实际上焦点只有一个,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属于不定期合同,虽然可以随时解除,但必须事先通知对方,给对方留出充裕时间处理善后事宜。该公司没有做到这一点,其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该公司代理律师谎称2022年7月1日口头通知我公司,9月份不再供应啤酒,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而我公司举证证明是7月24日公司负责人李经理突然接到生产计划部柳部长打来的电话,内容为:奉领导指示,本次灌装啤酒是最后一次,以后就不再供给酒了。随后挂断电话。事实也是如此,整个8月份,该公司没有提供一滴酒。没有供货单证明,该公司的谎言不攻自破,但是法院却采信了该谎言,致使我公司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这是本案的核心和焦点。
       铁的事实摆在面前,请求上级部门对本案进行监督审查,如经查实原判确有错误,恳请依法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本案审判中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问题予以监督纠正,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企业资讯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shehui/2026-10-30/188920.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北方资讯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