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本人与房产开发商订购一间临街商铺签订一份“内部认购协议”并交纳30%的房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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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问:2005年12月,本人与房产开发商订购一间临街商铺,签订一份“内部认购协议”,并交纳30%的房款作为定金,现在开发商否认该协议,说不是合同,不承认

  问:2005年12月,本人与房产开发商订购一间临街商铺,签订一份“内部认购协议”,并交纳30%的房款作为定金,现在开发商否认该协议,说不是合同,不承认。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签订后,你发现有霸王条款或者存在欺诈、受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趁人之危等情形,可以提供给相应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或部分霸王条款。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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