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依法追究律所违规责任,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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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顿岗乡陈港村委土墩的杨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湖北楚法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涉嫌违规的问题。要求依法查处楚法律所及刘某等相关人员的违规执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顿岗乡陈港村委土墩的杨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湖北楚法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涉嫌违规的问题。要求依法查处楚法律所及刘某等相关人员的违规执业行为;责令该所退还违规收取的法律服务费28800元;补开剩余收费的合法票据;对该所的违规行为予以行业处分及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反映人。

     

       其一,案件代理基本事实经过。
       2025年10月,本人通过网络联系到楚法律所工作人员刘某,咨询律师退费问题及个人股权分割纠纷。咨询期间,刘某明确承诺这些案件“很好处理”,他们有很大的把握能够办成。基于其专业承诺的信任,本人决定委托该所处理相关案件。    
       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本人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楚法律所及相关公司支付费用共计28800元,该所仅开具了部分发票(5000元和4000元),与实际支付的28800元金额严重不符,剩余款项未提供任何合法收费票据。
       在整个委托期间,本人未看到案件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更为严重的是,本人多次主动向法院查询,法院明确告知从未收到过本人的任何案件材料。然而,刘某在此期间却不断以各种名目要求本人支付费用,从立案费、差旅费到保全费、执行费,层层加码。
       自2026年1月最后一次付款后,本人多次联系刘某询问案件进展。对方起初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放心能搞好”,但后来逐渐不再回应。截至目前,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语音、文字信息等多种方式联系刘某,均无人接听、无人回复。刘某曾声称公司换人了,但此说法无法核实,本人至今无法联系到该所任何人员。
       其二,楚法律所在本案处理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一)以虚假承诺方式承揽业务,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刘某自咨询阶段起,便通过“案件很好处理”“有很大的把握”等明确承诺,向本人作出虚假承诺。该所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承诺,严重违反律师执业基本准则。        
      (二)接受委托后懈怠履行职责,构成“代理不尽责”的违法行为。本案中,楚法律所的失职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是收取费用后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法院明确告知从未收到过案件材料;二是本人多次联系询问进展,刘某仅以空洞承诺敷衍,最终彻底失联;三是其行为涉嫌违反律师勤勉尽责的执业要求。
      (三)违规收取费用且拒不提供合法票据,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本案中,楚法律所收取本人法律服务费28800元后,仅开具少量发票,至今未提供剩余部分的合法收费票据,其行为已违反上述收费管理规定。
      (四)要求向第三方公司支付费用,涉嫌违规操作。本案中,2025年11月7日支付的6000元“保全费”,收款方为湖北全保远略咨询有限公司,而非律所账户。该行为涉嫌违规操作,将本应由律所统一收取的费用引导至第三方公司,严重违反收费管理规定。
       (五)以“团队服务”为名行“助理办案”之实,违反执业规范。 黑猫投诉平台已有消费者投诉楚法律所“以‘团队模式’为名,行‘助理办案’之实”,自入群以来没有律师进行过任何一对一沟通,所有沟通均由自称“律师助理”的人员完成,执业律师完全缺位。武汉城市留言板也有消费者投诉该所“助理以律师的身份欺诈”“全程没真实律师参与”。此行为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关于律师应当“亲自承办业务”“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情况”的规定,属于不勤勉尽责、不诚信执业。
       楚法律所在收取高额费用后,最终以失联方式逃避责任,涉嫌违反《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本人经济损失28800元及其他权益损害。恳请有关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该所的违规责任,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河南新蔡县  杨平)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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