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光明·华都大厦联营惹官司 “糊涂法官”算出糊涂账

来源:市场舆情网 扬天 浏览

小编: 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连续发布了两则通报消息: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连续发布了两则通报消息: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莫亚林、程波系绵阳法检系统的“重量级人物”,同一天被查,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表明了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反腐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勇气,也让曾经遭遇司法不公的绵阳民营企业家田绍树看到了希望。

  6月8日,绵阳三台县冯某因不满法院判决,把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吊牌、标有绵阳中院的LOGO墙等喷成黑漆。

  2020年6月中旬以来,绵阳市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法人田绍树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多封实名控告信,实名举报并控告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绵阳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的多名办案法官“严重渎职、涉嫌枉法裁判、玩忽职守”。同时还实名举报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鲜洪强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三年无结果,至今仍逍遥法外等事实。

  祸起共同开发“烂尾楼”

  矗立在四川绵阳翠花街口的“光明·华都”,是一栋28层楼高的电梯商住大厦,它最初的名字叫做“艺风大厦”,它曾经烂尾8年,曾经被法院低价违法拍卖,它从最初的开发者手中失去又最后回到最初的开发者手中,后来又历经诉讼……

  对年届62岁的绵阳民营企业家田绍树而言,这幢大厦牵系他半生的命运。他在这里浮沉起伏23年,至今,这幢大厦还如一块沉重的巨石,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身上。

  “如果没有法院最初的枉法裁判,艺风大厦不会烂尾八年。如果没有法院后来的枉法裁判,也不会让参与艺风大厦开发建设的各方蒙受巨大损失。”面对记者,田绍树痛心地总结着艺风大厦23年来的得失。

  首先,得回顾一下这栋大厦的前世今生。

  1996年,绵阳市旧城改造,位于翠花街原属文艺招待所、市教育总站、市房产公司等单位的建筑纳入旧城改造范围。1997年11月2日,田绍树的光明房地产公司取得了“艺风大厦”开发建设权。

  由于官司缠绕,该大厦开始了长达8年的烂尾楼历史。

  2006年,绵阳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艺风大厦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2007年底,调查组拨开层层迷雾,发现涪城区法院对艺风大厦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存在漏评、少评及竞买方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问题。根据调查结果,绵阳市中院将艺风大厦产权归还原开发商——光明公司。

  田绍树夺回艺风大厦的开发权之后,通过有关部门重新修改了规划,增加了楼层和面积。

  一家新的合作方——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公司),开始与田绍树接触。2006年8月23日,光明公司与海峡公司签署《艺风大厦联合开发协议》,又于2007年10月16日,签署《艺风大厦联合开发补充协议》。

  联合开发协议约定,艺风大厦回购资金由海峡公司垫付,不计利息,5~16层共12层楼面归海峡公司所有,地下室至四楼商铺以及17楼以上部分归光明公司所有,在此期间光明公司将一直四楼商铺出租支付垫付资金等。

  2008年初,被绵阳老百姓戏称为“植物人”的艺风大厦,在风餐露宿8年后,绵阳市区黄金地段最饱经波折的“烂尾楼”,终于迎来了它的“新生”,开始复工修建。

  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光明公司与海峡公司的蜜月期。大家同心协力,就是要尽快扫除在艺风大厦修建过程中的一切障碍,双方互有经济往来,光明公司先后向海峡公司借支4000余万元,也通过房屋销售,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

  由于5·12地震和政府修改规划以及基础加固等原因,大厦的竣工时间一度拖延。导致开发方和建设方资金一度紧张。在双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了抢工期,光明公司把一些建设项目进行了外包,并为此承担了3000多万元的费用。由此引发了海峡公司的不满,双方埋下了矛盾的引子。

  加之在此前的经济往来中,由于双方的信任,有些账务和开支也没有写明具体用途,为日后的纠纷增添了矛盾,并最终付诸法律诉讼。

  光明公司:法官算出一笔“糊弄账”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2012年7月25日,海峡公司向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0月23日,光明公司提起反诉。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诉讼,2014年1月22日,绵阳市中级法院作出(2012)绵民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

  绵阳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是光明公司与海峡公司签订的三份协议的效力问题;二是海峡公司和光明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否应当在本案中审理;三是海峡公司出资代建艺风大厦建设工程中,光明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工程款的金额;四是海峡公司作为艺风大厦开发项目合作方,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经过一番复杂的计算,绵阳中院判决光明公司向海峡公司支付3758万余元,并支付此款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银行规定的利息。

  一审判决后,光明公司不服,于2014年5月9日,上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又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诉讼,2016年7月22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2014)川民终字第382号判决。判决变更了绵阳市中院的判决金额,在原来3785万元的基础上减去840余万元,判决光明公司向海峡公司支付2914万余元,并支付此款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银行规定的利息。

  尽管长达48页的判决书令人眼花缭乱,但最终的一点是落脚到了光明公司应向海峡公司支付现金上。

为此,光明公司大喊委屈,认为判决不公的主要原因是法院算出了一本糊涂账。

  田绍树说,除去双方住房公摊面积外,艺风大厦的公共设施(诸如配电室、机房)、社区等占用面积全部被建设方放在属于光明公司的四层以下,法院没有判海峡公司分摊。而双方的借款往来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以房屋进行冲抵的借贷收支,却被法院说成是两个法律关系,也为海峡公司以后继续拿借条来打官司埋下了伏笔,这样下去,无疑是一个无底洞。

  由于海峡公司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联合开发协议中归属于海峡公司的12层楼、建筑面积共2.3万平方米的房屋由光明公司统一对外销售。

  但两级法院的判决,都忽略了这一重要的存在事实,把所有的未售房风险转嫁到光明公司。

  光明公司称,他们与海峡公司联合开发的艺风大厦,在房屋未销售完的情况下,海峡公司委托律师贾道强与绵阳中院执行局,帮助海峡公司达到非法获利目的。

  据了解,海峡公司与光明公司合作协议条款明确载明,双方按比例进行分房。而一二审法院对分房协议视而不见,认为海峡公司应分得的房屋计算成现金2900余万元,判决由光明公司买单并支付资金利息,一二审法院就此裁定由光明公司承担高达2500余万元的资金利息。

  根据审计,海峡公司和光明公司合作项目总投资7200余万元,在修建过程中光明公司垫资3800余万元。两级法院一二审均判决光明公司另外再支付海峡公司工程款2080万元,同时还要光明公司承担房屋加固费800余万元。由此算下来,通过法院判决,海峡公司基本没有投资,就获取了高达上亿元的利润。

  光明公司称,海峡公司为进一步达到非法侵占的目的,还处心积虑伪造了一份虚假合作项目协议书,试图通过法院裁定强行合作开发光明公司位于绵阳园艺山的土地,但最终未能得逞。

  海峡公司和光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光明公司早已履行了还款义务,因为当初是友好的合作关系,光明公司没有要求海峡公司归还借条,海峡公司也从未主动归还光明公司的那份借条,由此埋下祸根。海峡公司在那份借条上大做文章,反复向法院进行恶意诉讼,要求光明公司归还早已还清的借款,光明公司向法院递交了当初的还款证据,但办案法官仍支持海峡公司的非法主张。

  田绍树说,在落马法检官员莫亚林、程波等人长期把持的绵阳法检机构期间,出现了多起权钱交易的冤假错案,田绍树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中的一个,期望有关部门出面,对他们的案子给于关注和重新梳理,肃清笼罩在此案背后的重重黑雾,还光明公司一个公正和光明的未来。

  “能耐非凡”的海峡公司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重要案件信息披露:2017年7月12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法人鲜洪强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2017年7月13日,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据知情人透露,案件发生于三台县五里梁工程项目,海峡公司法人鲜洪强参与串标围标,公然行贿200万元,行贿对象为业主单位负责人及两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时间过去了三年,受贿者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行贿人鲜洪强仍逍遥法外。

  据悉,在绵阳,海峡公司鲜洪强与黑恶势力勾结,长期采用不正当手段竞标,媒体曾多次曝光了海峡公司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但至今也没有得到惩处,社会影响恶劣,民愤极大。

  根据网上查询得知,从2016年4月6日到2017年3月10日,不到半年时间,海峡公司在绵阳境内的中标工程项目竟高达20个,其中单笔最大的工程项目为绵阳市科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4亿余元,海峡公司以7.2亿元的投标报价排在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名,7个多亿的工程项目,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价差仅仅只有区区一百多万元。这个被指疑“围标”得来的项目,曾引起了当地业界的质疑。

  据深谙此“门道”的行业人士分析认为:海峡公司之所以能如此顺利地“拿下”这么多的政府工程项目,除了必须走招投标“合法”的程序外,背后必须得高人“运作”,而能让“高人”为其铤而走险地帮忙,海峡公司必须为“高人”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知情者透露,海峡公司和原江油市交通局局长、绵阳市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陈进走得很近。2015年3月31日,陈进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同年4月10日被绵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次年陈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据陈主动交代,海峡公司曾向其行贿20万元,要求时任江油市交通局局长陈进“关照”该市第三涪江大桥项目的建设,当然,海峡公司如愿拿下了这个项目,此项目也因此成了海峡公司官网上对外业绩宣传最有说服力的工程项目,因为该项目曾获得了“天府杯”金奖的荣誉称号。

  事实上,海峡公司这种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这仅仅只是冰山一角。值得一提的是,受贿者业已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为什么为之行贿的海峡公司却没有承担丝毫的法律责任?其背后的隐情就不得而知了。

  通过进一步查询,海峡公司从2014年到2016年,存在至少15起的官司诉讼,其中一半以上海峡公司充当了被告。“按惯例,一般政府的工程招标项目,在制定招标文件上都会明确指出,参与投标的公司在三年之内如果有官司诉讼,必须在投标书上明确载明”。

  从2009年到2016年,海峡公司竟有22个注册建造师,“这个现象也极为不正常,这些建造师是否经得起调查,通过当地住建局和四川省住建厅可以查询到每个建造师的详细资料,比如某个注册建造师是否是四川海峡公司的建造师,他的业绩是否真实,四川海峡公司是否为其办理了至少不低于半年以上的社保等等”。一业内人士称。

  由此,质疑声此起彼伏,海峡公司能够在绵阳建筑行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多次行贿政府官员围标串标承揽政府工程项目并相安无事,其背后的保护伞无疑起到了保驾护航的关键作用。(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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