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右)、评论员包华做客直播间 央广网财经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2014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右)、评论员包华做客直播间
央广网财经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2014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今天,3月15日,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起点。消费者作为消费的主体,要清楚自身拥有哪些权利,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条条大路通维权。其实,每一位消费者的维权经历都要经过相同的几个阶段,就是“我要说不、应该找谁说不、如何说不”,然后才是衡量维权到底值不值。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坚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就没有什么能真正阻挡消费者维权的脚步。
《天天315》201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别节目——让消费者有权说不。节目将重点涉及“我要说不”、“找谁说不”、“如何说不”、“值不值得说不”,以及“下回还说不”五大版块。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做客直播间,把脉维权难题,为消费者维权支招。
我们倡导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勇于站出来说“不”,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或许通过回顾历史,我们会更加清晰,今天消费者为什么有权说“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很深的渊源。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包括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在消费者急切地要对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说“不”的时候,接下来面临的问题就是找谁去说“不”,商家?消协?工商部门?还是人民法院?
在这里,我们要给消费者打开一个消费者维权秘籍。消费者维权秘笈一:索要发票成习惯,录音取证做在先。消费者维权秘笈二:被踢皮球不要慌,谁在销售谁担当。消费者维权秘笈三:质量鉴定别畏难,谁有问题谁付钱。消费者维权秘笈四:信息泄露时常有,让留电话请摆手。
评论员包华:消费者对侵害自身权益的商家说“不”是值得的。消费者不是某一个人,今天做了这件事情对其他人是有帮助的。我们说维权成本过高,是基于个人来说的,但是基于消费者群体而言,这个成本还应当再付出一些,我们的要求还应该再主动、再提高一些。
打假名人王海: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的问题可能要具体分析,每一个案件情况不一样,但是最基本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这样消费者才可能有权说“不”。同时要找到确定的责任人,确定的管辖部门。一般情况下,只要持之以恒应该都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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