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提出《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预算法》和《河北省预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提出《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预算法》和《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因债务收入增加183974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6713万元,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增167261万元,相应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增167261万元,由此,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由1911698万元调增至2078959万元。

  市本级因债务收入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项目不能执行完毕回收资金等,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增8203万元,调整后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83078万元。

  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减少77300万元,债务收入增加1597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增82400万元,相应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82400万元。由此,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支预算分别由691280万元调增至77368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8500万元,调整为438584万元。

  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3万元,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由114635万元调整为123568万元,相应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由114635万元调整为123568万元,并安排支出预算。

  因政府债券收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488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27058万元调整为75891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27058万元调整为75891万元,并安排支出预算。

  因专项债券资金增加2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145500万元调整为16820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145500万元调整为168200万元,并安排支出预算。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交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建议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强化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中项目调整,加快支出进度,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依法规范运行。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衡水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本网刊登的服务信息、联系电话等,均为公益性质,请您在参考使用时须谨慎,如有问题请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本网删除此信息。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caijing/2018-11-12/12494.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北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