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12月13日,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鲍晓华教授应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邀请前来讲学
12月13日,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鲍晓华教授应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邀请前来讲学。她的演讲主题是“贸易壁垒与贸易流量以反倾销为例”。200多位国贸专业学生聆听了鲍晓华博导的精彩演讲。
在讲座伊始,商学院院长王涛生教授对鲍晓华博士做了简要的介绍。鲍博士首先用PPT给同学们回顾了从WTO的成立到我国加入WTO的简单历程和意义,她告诉同学们:“贸易有三大壁垒,也就是 两反一保,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而今天要讲的就是两反一保中的反倾销。”接着,她给大家讲了倾销的定义及评判标准和执行程序等,以及反倾销的程序及措施的形成等。
鲍博士讲到反倾销的发展史。反倾销起源于20世纪,加拿大是全球第一个实施反倾销法律的国家,澳大利亚紧随其后,直到20世纪20年代,仅有8个国家颁布反倾销法律。从5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反倾销立法的行列,到80年代末,全球有45个国家拥有反倾销法。目前共有近百个国家拥有自己的反倾销法,说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在国际贸易中如何保护本国民族企业的发展。
鲍博士利用自己收集的数据,详细分析了国际反倾销的五大特征:反倾销立案数量不断上升;诉讼发起国的集中度较高;目标对象国的集中度较高;国际反倾销中存在不对称性;国际反倾销诉讼的行业集中性。
她还分析了中国反倾销的特点:反倾销立案数量上升。自WTO成立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7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反倾销目标对象国;我国遭遇反倾销案件853起,年均50起,是该时期全球遭遇反倾销最严重的国家/地区。同期,我国发起反倾销诉讼191起,年均13.6起,在发展中国家中仅次于印度、阿根廷和巴西。但是,我国遭遇反倾销诉讼数量远远多于发起诉讼数量,被控-指控比为4.5(853/191)
在互动对话中,一位女同学问:“如何看待关于最近美国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的利与弊?”鲍博士回答:“这个是美方对本土轮胎企业的发展而做出的考虑,当然,反倾销认定成功,会有利于美国本土的轮胎企业成长,但是也有更多的负面影响,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生产商,还有个就是代理商。比如:在美国销售的与中方轮胎配套的汽车,他们在换购此类轮胎的时候,成本会增加;在美国若有此类轮胎的生产商,他们的生产效益会减少;同时,代理销售的一些汽车服务店,他们的服务种类和收益也会相应的减少。”
另两个同学也先后就“中国在国际上处于反倾销起诉与被诉的劣势,那么你认为我们国家该如何扭转这种局势呢?”“中国和印度,都身为发展中的大国,可为什么印度却可以在起诉中占高数,在被诉中占低数。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这是一场关于商学院国际贸易方面专题讲座,学院将邀请更多与专业相关的专家学者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讲学,以活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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