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昌平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统计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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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接近尾声,昌平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始进行区内本年度学分统计审核。为确保学分统计数字准确无误,各单位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做好自查统计工作,按照《北京市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要求,督促本单位参加继教学习人员完成本年度学习,学分达标,以便通过审核。

  (注意:一级及以下医院每年每人必须参加市、区级继续医学教育认可项目及单位自学、自管教育活动,取得不低于25学分:I类学分5分,II类学分20分,单位自学自管项目学分属于II类学分)

  二、完成北京市全员必修课在线学分,全员培训不达标视为当年继教不达标(培训网址:。

  三、各单位继续教育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人员学习情况统计核对工作,在本单位ICME管理系统或“好医生”网站查看本单位人员学习情况,再将学习情况逐一核对,将未录入个人IC卡的学分进行统计,收齐学分证明,再将有效学分证明上报至区继教办统一审核。

  四、各单位要将本单位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整理备查,将2018年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及自管自学学分统计表(见附件)上报。

  学分证明、工作总结、自管自学学分统计表等材料报送地点:昌平卫校一楼120室。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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