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
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其中,继续教育将覆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以及鼓励各单位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等内容,值得会计从业者们关注。
《征求意见稿》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只在当年有效,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继续教育规定》对继续教育的方式和学时认定采取了较灵活的方式,明确参加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培训、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和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参加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参加会计类相关考试、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发表会计类论文、出版会计类书籍等均予以认可;
继续教育还将作为会计从业人员晋升考核、跳槽转岗、岗位聘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从另一种角度而言,继续教育成为了可以和各类职称证书等同台竞争的一项重要标准,以后在从业人员的职业生涯中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籍等均予以认可。
《征求意见稿》同时强调了对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其中提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我们看出来。国家对会计行业人才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作为会计人员需要不断地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在自己岗位上尽职尽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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