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原标题:湖北: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主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构建开放导向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通过搭平台,聚人才,对接国际创新资源,开展项目研发合作,加快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湖北: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主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构建开放导向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通过搭平台,聚人才,对接国际创新资源,开展项目研发合作,加快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与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
2.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拉美国家在现代农业、智能装备、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3.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以企业并购或合资参股等方式利用境外科技资源;
4.支持重大对外科技合作活动、“双创”国际化、国际合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重大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展会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打造开放创新品牌;
1.网上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2018年11月20日17:30前,将拟推荐项目网上提交至省科技厅。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高校院所负责项目推荐,请各推荐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推荐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2018年11月2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1.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计划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
2.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未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不得申报项目。
3.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材料。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并加盖本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公章后,由项目推荐单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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