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2018年6月13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正商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的公告,下文为您介绍该项目的申请条件、时间、申请入口及流程等 2018年6月13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正商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的公告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北京本地宝为大家简单讲解关于该项目的申请条件、项目详情、申请入口及操作流程,请往下阅读! 位置: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顺义区仁和镇,项目四至为——北至石园大街,南至集汇大街,西至顺泰路,东至顺义区南法信、刘家河两村回迁
2018年6月13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正商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的公告,下文为您介绍该项目的申请条件、时间、申请入口及流程等
2018年6月13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正商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的公告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北京本地宝为大家简单讲解关于该项目的申请条件、项目详情、申请入口及操作流程,请往下阅读!
位置:雅筑佳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顺义区仁和镇,项目四至为——北至石园大街,南至集汇大街,西至顺泰路,东至顺义区南法信、刘家河两村回迁房用地。
建筑面积: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本项目房源面向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销售,其中30%的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除《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需满足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2.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且在顺义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开通申购当月及前两个月)及以上。
3.非本区户籍申请家庭、满足条件的非京籍家庭的工作地审核办法:(一)本次摇号结束后,选房工作启动前将对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家庭在顺义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申购当月及前两月(即2018年6月、5月、4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方可认定为在顺义区工作。
1.驻京现役军人其配偶为京籍的家庭,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购。申请时以现役军人配偶作为申请人,直接按京籍家庭政策进行申请、审核、摇号;申请时以现役军人作为申请人,联网审核通过,若其配偶在顺义区工作且满足(三)中在顺义区工作本市其他区户籍申购条件,并经区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若其配偶不符合在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申购条件,则不具备摇号资格。
2.现役军人配偶为非京籍的,申请时以现役军人作为申请人,联网审核通过,若其配偶在顺义区工作且满足(三)中非京籍家庭申购条件,并经区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若其配偶不符合我区非京籍申购条件,则不具备摇号资格。
3.现役军人为单身且不满30周岁的,不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现役军人单身满30周岁的,不符合我区非京籍家庭申购条件,故不能申请此项目共有产权住房。
(一)本次摇号结束后,选房工作启动前将对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家庭在顺义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申购当月及前两月(即2018年6月、5月、4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方可认定为在顺义区工作。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雅筑佳苑项目于2017年4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雅筑佳苑项目1-6号楼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正商·雅筑佳苑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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