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二)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统一为2019年7月-2021年12月,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均需与实施周期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自动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不得调整。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前需变更相关内容的项目,不得立项。
申报书须签字盖章。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内容须与在线填写的相应内容一致。
(四)严格项目总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总经费不得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金额挂钩。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已经在项目指南中公开,申报项目需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强度匹配。
(五)严格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本申报通知要求,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或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的项目,一律不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严格项目申报纪律要求。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立项审查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均先制定规则再严格按照规则执行。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项目立项审查工作,对通过托人说情或以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打招呼的申报人,其申报项目按一票否决不予立项。
(一)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已经纳入统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未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2018年度相应统计报表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且2018年度研发投入填报为0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五)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需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1.登陆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及管理(前资助)”板块选择拟申报的计划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至此,项目申报还没完成,申报人需提醒和督促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
5.单位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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