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线日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感谢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勤勉敬业,为公司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经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先生授权,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9日(周二)—2019年2月20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周二)15:00至2019年2月20日(周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8。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长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秀虹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务。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MBA,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副总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

  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翟姗姗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EO办公室主任。曾任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深圳前海华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翟姗姗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翟姗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雷世文先生,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律师。1994年至2012年任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12年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雷世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世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屠鹏飞先生,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北京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现代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中药材饮片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中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中药》杂志副主编,《中国药学杂志》等10多家杂志编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现任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85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获学士学位;1988年至1989年在日本富山医科药科大学学习;1990年7月在中国药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0年9月进入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1992年12月博士后出站后留校工作至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屠鹏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屠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万军先生,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专业标准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工商银行、河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协会长期从事会计、审计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工作。1997年起担任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分管业务监管、专业标准贯彻工作。主持、参与制定了谈话提醒、业务报备、风险提示等行业监管制度,在全国推广,为行业监管体系创新付出努力。连续9年担任财政部、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组组长,对全国证券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国际四大)进行业务质量检查,获选优秀检查组长。2005年起,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主持起草了“存货监盘”、“计划审计工作”等多项准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投资理财协会财务专家委员会主任,为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现担任长城汽车、常山北明独立董事,曾担任常山股份、东方热电、沧州明珠独立董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李万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万军先生未持有中关村(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线日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2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感谢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勤勉敬业,为公司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陈更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陈更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总监。

  陈更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资金中心副总监,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陈更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9年2月20日(周三)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9日(周二)—2019年2月20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周二)15:00至2019年2月20日(周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周三)。

  即2019年2月13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6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3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周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周三)(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keji/2019-02-22/57518.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北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