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期间高速路违法行为“连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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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疲劳驾驶、随意变更车道、遮挡号牌……每逢长假必迎交通高峰,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频发

  疲劳驾驶、随意变更车道、遮挡号牌……每逢长假必迎交通高峰,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频发。近日,高速交警二支队曝光国庆节期间路面常见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10月2日下午,高速二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遇到一辆在亮马台隧道内右侧车道行驶的小型越野车,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飘忽不定”,迫使邻侧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连忙刹车。于是民警跟随该车行驶至隧道外,再安全地带将其拦停。

  经拦停检查后民警发现,车内副驾驶和后座共三人均在睡觉,车内环境静谧,加上在隧道内光照昏暗,易使人打瞌睡,驾驶人可能有些疲劳。但驾驶人却表示没有任何问题。最后,民警确认该车辆和人员都无其他问题,并提醒驾驶人和乘车人相关安全事项后将其放行。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速较快,如果感到疲劳请及时进入服务区或驶出收费站停车休息,切勿用一车人的安全做赌注。

  10月3日8时52分,高速二支队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得大高速新荣北附近,一辆小型轿车与前方一辆运输活羊的货车发生碰撞,无人受伤。

  路面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后,从调取到的事故当事方小型轿车的行车记录影像中发现:小型轿车在左侧车道正常行驶中,遭遇货车突然变道的影响,虽然紧急减速,但仍然与前车尾部发生碰撞。且货车在变道时未开启转向灯,其变更车道的行为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民警判定货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行车期间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并通过后视镜观察是否有足够安全的变道条件。

  10月5日15时40分许,高速二支队六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在离西口收费站500米的地方就靠边停车。民警上前发现该车遮挡号牌,便先将车辆驾驶到安全地点,并要求驾驶人李某出示相关证件。随后,李某告诉民警,自己开车计划前往呼和浩特去找朋友玩,为赶时间便对号牌进行了遮挡,并认为国庆期间车流量大,收费站又免费通行,民警应该看不到,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最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在外安全第一,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存侥幸心理,千万不可因图一时之快将自身安全抛之脑后。

  10月4日上午11时许,高速二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驿马岭交通安全检查站执勤时,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踌躇不前,随即截停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李某表现慌张,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随后,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发现,李某早在2017年4月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目前还未到重新申领驾驶证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等待李某的将是“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表象仅仅是没有了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但被吊销的背后往往有着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酒驾、交通肇事等,一旦这些驾驶员上路开车,其危险性更大。

  10月4日上午,高速二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行李满满,快要“溢出”后备厢的出租车,车内也是人头攒动。经了解得知,车上的五名乘客均从火车站上车,且出发前一名乘客还问过司机超员会不会出问题,经司机明确表示没事才上车。被查到后,该出租车司机一边安抚乘客们让等会儿,一边让民警“照顾一下”。

  最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该驾驶员“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

  交警提示:超员的违法行为不仅是对驾驶资格的蔑视,更是对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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