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16岁女孩被同学奸杀对方家人想拿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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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不接受道歉,不谅解,不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不接受道歉,不谅解,不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这是李洁对王哲(化名)的态度。

  去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易(化名),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易的同学——17岁的王哲投案。

  2017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公开宣判王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读高一的16岁少女姚易,突然失联了。次日,17岁的王哲向警方承认自己动手杀害了同学姚易。

  姚易的母亲李洁说,自己女儿生性乖巧懂事,成绩优异;因想要考托福出国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前往北京求学,平时会经常向母亲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一个月回家一趟或者两趟。案发之前,姚易还曾向母亲抱怨王哲总是找自己麻烦,但母女都没有放在心上,母女俩经常一起讨论姚易出国后读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的事情。

  2016年5月19日20:48分,李洁正和女儿微信聊天,没有收到女儿回复后,她以为女儿去洗漱了便没有在意,随即她告诉女儿已经汇款,依然没有回音,此时的李洁还不知道女儿再也不会回她消息了。

  当晚21:00,姚易手机显示和某同学通线,王哲翻墙离开学校,被监控拍到。

  2016年5月20日0:40分,李洁接到学校电话,被告知自己女儿姚易和王哲出去至今未归。

  校方让李洁放心,称已收到王哲短信,短信说姚易和自己在一起,很安全。李洁随即给女儿打电话,关机。尽管有校方安抚,但李洁还是决定连夜从山东东营开车到北京。

  2016年5月20日上午,王哲投案,他承认自己杀害姚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但不承认自己强奸姚易。随后王哲被公安刑事拘留。

  2016年5月20日,因为堵车的缘故,李洁在中午到达学校,随即被告知女儿姚易遇害。

  王哲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由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情急之下用手将姚易勒死,李洁从女儿生前反应来看,怎么都不相信是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给女儿一个公道,李洁对媒体称, “她把家里的生意关了,很多事情也不做了,一直在专心调查这件事情。主要在调查,搜集证据、找律师、找法医、找专家,向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申请对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等进行补充鉴定。这期间我一直住在北京,但往全国各地跑。”

  事发后,王哲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也被网友不断曝光。网传王哲家很有势力,王哲的母亲吕红霞是北京某商贸公司总裁,王哲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上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还有网友表示,事发当晚,是王哲在学校的一个狂热仰慕者刘某给姚易打了两个电线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哲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认定王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判决结果,李洁说出“尊重判决”的语气有点勉强。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已经是最高的刑罚,即使她要求上诉,刑期上也没有加重的空间。但另一方面,她说:“作为母亲,我当然希望让他死刑,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

  她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她不需要对方赔偿,甚至对于这起案件,她都没有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也就是说,她“根本不打算谅解对方”。

  根据最高法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出事第二天,我们人还在去北京的路上,他们就托新东方的老师和校长给我们带话,问这个问题能不能用钱解决,你说我当时怎么可能接受。”李洁说,在金钱交易被拒绝后,王哲以及他的家人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在庭审和判决阶段也没有见到王哲的家人出席。

  26日下午5时,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王哲的母亲吕红霞,吕红霞称目前在外面出差,不在北京,被问及对判决结果的看法,吕红霞称“我没有在判决现场,还不知道判决结果,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并希望记者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

  王哲并非没道歉,只不过他的道歉并不被接受。根据媒体报道,王哲在4月19日的庭审上数次道歉,但李洁始终没有接受。

  对这点,李洁说道歉的前提“至少是承认错误”,但一直到判决,王哲方面一直没承认所犯的强奸罪行。“他一面坚称当时双方的行为是自愿的,一面又给我道歉,这我没法接受。”

  李洁告诉红星新闻,在庭审阶段,对方律师试图为王哲做无罪辩护,“对于杀人,对方说是过失杀人,而强奸,对方则辩称两人是情侣关系。”

  为了搜集相关的证据,李洁在这一年中辗转奔波。最初警方的鉴定结果并不能证明强奸,她辗转联系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刘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马智华主任和戴浩霖博士,为女儿的尸体做了补充司法鉴定,最终确定了外伤系击打造成,进而帮助认定了强奸的罪名。在证人方面,刘洁找了姚易在新东方的同学,加上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恢复的通讯记录,证明了两人不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而北京一中院的判决,最终也采信了相关的证据,认定王哲“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王哲,李洁曾专门写过一个材料交给警方,名字就叫《李洁起底王哲》,在这份材料中,她将王哲称为“出生在问题家庭的问题少年”,称他“在学校是黑团伙头目,除了学习不干其他坏事都干。”

  据了解,出事的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其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28亩,总建筑面积45000平米。现有高中三个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共二十个教学班。学校采取小班教学模式,每班25-30人,可以保障每位同学都得到教师的足够关注……”

  然而,李洁告诉红星新闻,女儿从初三开始就读,“当时因为校长是山东人,在山东当地设了个报名点,女儿正好要考虑出国,所以我们就过来了。”

  女儿出事之后,李洁说她才意识到这所学校的管理“其实相当混乱”。“出事的地方没有监控,老师搞不清学生状况,最关键的,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

  李洁说,他并没有考虑好要不要向新东方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她说“很后悔让女儿来北京。”

  对于未来的生活,她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说专注眼下的判决,称未来风平浪静了,可能会回到山东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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