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 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 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 】【 】等。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1、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整层内】建筑面积,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该商品房属现房,按 【套】 【整层】 【整幢】 出售,总价款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误差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本条款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误差,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合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价格多退少补;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不含本数) 的,买卖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办法处理:
①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②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百分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2、产权登记的公摊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其误差值为0.6%以内(含本数),出卖人不作任何补偿;
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 ,专用帐户为 。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出卖人换领交款收据。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确权。因出卖人的责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即确权),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也可由双方作如下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要点1:详细规定了房屋基本概况。包括房屋坐落、产品、书证号、幢号、房号、结构、总层数、所在楼层、建筑面积、设计用途、共有人、土地情况、租赁情况、抵押情况、使用年限等。
要点2:房屋成交价格中,明确规定价格为按套转让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
要点3:明确规定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的具体方式、办证所需提交的资料,以及办证时间,办证责任方。如果交易因为未能及时办证而失败,可以明确责任方。
要点4:房款支付。按照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担保贷款三种方式,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甲方提供贷款资料时间等内容。同时规定了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处理情况,违约金的具体比例或者金额。
要点5:房屋支付。明确规定双方必须填写交房时间,房屋一经交付,乙方和丙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责任。约定了交房的三种方式;同时约定交付内容:乙方迁出房屋,结清已发生的全部水、电、气、电话、收视费、宽带、物管费等,交付房屋钥匙;约定了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具体处理方式,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甲方有权要求是否继续合同等。有效防止乙方故意延迟交房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要点6:佣金。明确要求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填写支付佣金的金额,以提醒乙方也有责任支付佣金。
要点7:规定了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要点9:规定了三方免责的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要点11:提醒合同未尽事宜采取附件形式补充,避免因合同的约束的问题引起纠纷。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caijing/2019-03-21/72586.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河北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