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包裹邮寄出去之后,可以通过网上查到自己包裹的物流信息
包裹邮寄出去之后,可以通过网上查到自己包裹的物流信息。今天走到哪啦,明天到哪啦,很直观方便。哈尔滨的张晗前段时间邮寄了一个包裹,通过网上物流信息显示,他这个包裹走了一半却不走了。
7月5日,张晗通过中国邮政网点给深圳的朋友邮了一块手表,可是几天过去了,他的朋友却一直没收到货。

7月9日的时候,一查单子,就始终停留在深圳的物流公司,然后我打这个客服电话一查,他们说这个邮件已经丢失了。
这块手表是张晗花了五千多元购买的,通过网上的物流信息显示,在到达深圳之前物流信息都是正常的,但是这个包裹到达“深圳中心”后却再也没有更新。当时中国邮政的客服人员说,赔偿的问题要去找当时投递的营业网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分公司来解决。
他们有个叫王刚的负责人跟我见面了,他说我这个物品比较贵重,我这个手表价值5580元,他们只能赔偿1000元。
这名工作人员说,张晗邮寄手表时没有保价,按照规定,他们最多只能赔偿1000元,如果不接受的话就只能按照邮费的三倍赔偿。
这种赔偿方式让张晗难以接受,随后的几天他多次找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分公司。张晗说,最后协商的结果是给赔偿手表价格的一半2790元,并且工作人员还拿来了一张“领取邮寄赔偿款收据”的单子,要求张晗签字确认。张晗说,这块表是2011年,他在北京购买的,也戴了几年了,扣除折旧费用,中国邮政给出的赔偿价格,他也可以接受。
他说领导已经通过了我的审批,就是说可以同意赔偿我2790元,然后让我签的字,但是钱现在没到账,就是得过两天让我来领取。
张晗说这张单子是7月25日签的,当时工作人员承诺签字后两天内钱就能到账。
之前跟我说两天,然后把这钱给我,我第四天向他要钱的时候他就说领导又不同意给我这个钱了。
先前已经达成协议了,为什么现在又不给赔偿了呢?张晗找到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分公司万宝投递支局。

这名负责人说,因为邮件没有保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因为当时投递员并没有查看邮件,也没有要求张晗保价,有一定的责任,他们才会提出按照手表价值的一半赔偿。但这个赔偿协议在省公司那里没有通过。这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客户方面的诉求,最终决定由当时负责揽件的邮递员承担一部分赔偿,邮政公司再承担一部分。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分公司和张晗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现场就把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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