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填报2018年度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完成“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和预评审工作,通过形式审查和预评审的项目将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阶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填报2018年度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完成“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和预评审工作,通过形式审查和预评审的项目将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如增加参与单位,每个课题单位总数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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