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扶持政策厦企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可获补助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19-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旨在助力提升我市企业“走出去”水平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19-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旨在助力提升我市企业“走出去”水平。办法通过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其中直接补助项目从10项增至14项。

  办法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和经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其他促进我市对外投资合作工作发展的事项。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费用的项目或要求在这两年度内申报的项目。

  办法中,直接补助项目增加了资源回运运费及运输保险费补助、外派劳务人员补助、对外投资合作活动费用补助、境外经贸合作区补助等4个细项。

  其中,对当年度确认为厦门市境外经贸合作区按入驻企业实际总投资额予以园区实施企业相应补助,对入驻企业实际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予以补助30万元;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予以补助50万元;1亿美元-3亿美元的予以补助100万元;3亿美元(含)以上的予以补助150万元。对当年度通过年度考核的厦门市境外经贸合作区实施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办法规定,对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用于投资或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境外项目经营180天(含)以上的贷款仍予以贴息。贷款可由境内主体或其境外企业从境内银行或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按3%,实际利率低于3%的,按实际利率。贷款贴息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利息的50%,外币贴息额按贷款当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一个项目享受贷款贴息不超过5年。

  企业由于同时属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类别而导致扶持资金封顶金额不同的,可就高扶持。单家企业扶持资金低于1万元的不予拨付。具体申报时间将在市商务局官网另行公布。(文/记者 王颖达 漫画/刘哲姝)

当前网址:http://www.hbxwzx.com/shehui/2019-10-29/148443.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北方资讯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