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打造未检办案一体化模式“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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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现在孩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抽烟、上网、玩游戏这些毛病全改了,每天都规规矩矩地上学,成绩提高了一大截

  “现在孩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抽烟、上网、玩游戏这些毛病全改了,每天都规规矩矩地上学,成绩提高了一大截。检察官的帮助我们全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近日,山东省宁津县大柳镇村民李国栋专程来到该县检察院未检科,向检察官述说儿子的近况。他忘不了自己儿子在故意伤人后全家的彷徨和无助,忘不了检察官对孩子的谆谆教导,忘不了检察官冒着酷暑到被害人家调解的情景……

  2015年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遵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驱散他们心灵上的“雾霾”,让他们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快到未检的‘碗’里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利益挽救保护最大化的原则,将特殊保护原则渗透到未检工作的每一个步骤。

  “在电影和网络游戏里看多了抢劫、杀人,但现实却完全不一样。要不是检察官叔叔阿姨的教育和帮助,我这辈子就要毁了。”2015年11月2日,在平原县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上,嫌疑人胥某感慨地说。2014年,17岁的胥某因抢劫出租车被警方抓获。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其在抢劫时系未成年人,且身世坎坷,抢劫出租车属于一时兴起,尚未造成大的社会危害,在做通被害人工作、取得被害人谅解后,依法对胥某作出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胥某作案前已辍学,未完成义务教育,我们根据他的意愿,帮助他联系了就读学校,使其重返校园。”该院未检科科长梁玉耀介绍说。同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胥某在考察、帮教期间,因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懊悔,在和同学交往中表现出一种自卑感,为此该院安排了两名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其充分感受到法律给予的温暖。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德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积极将职能向案外延伸,从耐心细致解释各项诉讼权利到约谈法定代理人,从安排亲情会见到社会调查、跟踪回访等等,每一步骤都注重心理疏导和心理重构,力求让每个涉案未成年人都能深刻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确保每起未成年人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5年德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412件557人,审查起诉458件621人;立案监督13件19人,纠正漏犯11人,书面纠正违法活动78件。

  近日,禹城市齐鲁中学的60多名师生来到该市检察院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网瘾危害、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及对策、儿童成长教育等板块,全部采用多媒体互动技术,以漫画、短片、动画、故事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投影、视频、触摸屏,互动式教育模式很快引起了参观同学的兴趣。

  据了解,德州市检察机关已建起德城、禹城、宁津、夏津、武城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有4个基层院、检察室被评为山东省未检示范基层院、未检对接示范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其中,齐河县检察院在该县学校全部建立了“留守少年儿童维权联络站”,实现了关爱帮扶在校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全覆盖。

  同时,德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寓教于乐。其中,夏津县检察院启动和妇联、共青团、教育局、民政局等8个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护蕾”行动,把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因监护人涉罪或被害而面临失管风险的未成年人作为救助对象,实现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相互融合;宁津县检察院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针对不同学校特点和需求启动“私人定制”模式,更是提高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2015年,我们联合其他政法机关、关工委等部门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构筑预防保护社会化平台。”德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爱华介绍,该市检察机关发挥综治办、妇联、团委、学校、爱心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预防帮教社会化网络,2015年举办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01场5.4万余人次,140余名检察官被聘请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效推进了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宣传的效果。

  这些多元化的法治教育探索也收获了诸多荣誉。该市有5个检察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4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打开浏览器,输入,就能登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网,点击信息员申请,填好个人信息后就能成为信息员……”近日,在武城县第一实验小学内,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孙延丽正在对学生家长进行介绍。这是该院在山东省率先建起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台。

  “借助‘互联网十’模式,通过大数据管理,提高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该院检察长智广介绍说,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武城县检察院探索创建了“信息化十未检”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有机整合,依托互联网创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录入留守儿童、孤儿、贫困儿童、惠生资金监管等与未成年人相关信息1.2万余条,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全覆盖。

  登录平台系统,教育保护、食品安全、文化管理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七大模块赫然在目,涵盖了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领域。“自2015年5月平台建立以来,全县已有1000余名志愿者申请担任信息员。”孙延丽说,“这一平台的建立,可发动社会力量随时随地发现身边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通过平台由相应部门及时介入,消除未成年人身边的问题隐患。”

  这只是德州市检察机关提高未检工作质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德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用心用脑,大胆探索创新,充分利用新媒体工作室建立的微信平台设立未检专栏,全面强化未检工作预防、保护作用。

  平台搭起来,还要有内容为支撑。各基层院围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制作了一批发生在身边、有借鉴教育意义的预防、挽救、教育案例微电影,并参加妇联和团委组织的展演评选活动,利用微电影的宣传形式,提高预防效果。其中,《同在蓝天下》《情与法》《龙门少年》等作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转载。该市德城区检察院自拍自演的《小蝌蚪的春天》,在山东省综治委等部门举办的首届“彩虹伞·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微电影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办好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这就是未检工作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我们希望通过规范司法办案,主动延伸职能,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减少伤害。”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说。

  (原标题:为失足少年驱散心灵“雾霾” 山东德州:打造未检办案一体化模式“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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