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直播】触目!巡视线报揪出挪用百万公款的“小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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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在4月8日举行的巡视动员会上,省委巡视第十组向与会的党员干部发放巡视公告,公布信访电话、信访窗口位置、信访邮箱,鼓励、发动党员干部反映问题线索,并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楼放置多个意见箱

  在4月8日举行的巡视动员会上,省委巡视第十组向与会的党员干部发放巡视公告,公布信访电话、信访窗口位置、信访邮箱,鼓励、发动党员干部反映问题线索,并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楼放置多个意见箱。

  按照巡视工作程序,巡视组工作人员立即对举报件进行细致甄别分析,商议交办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管局纪委按照巡视交办要求,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赶赴这个位于湘西南边陲山区的小收费站开展现场调查。

  调查组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现场了解该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员解款的全过程。

  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收费站查阅相关资料。经查,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1月,20多岁的“小出纳”周玲,竟然挪用兴隆收费站通行费收入共计125.6695万元。

  怀化管理处将此案移交至新晃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周玲立案。4月20日,周玲已将挪用的通行费收入125.6695万元全额退回并上缴至银行。

  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询问收费站负责人。该收费站通行费收入平均每天只有几万元,为何被不太引人注目的“小出纳”轻易挪用百万巨款?

  经查,调查组发现导致案发的五个关键因素:一是收费站管理金库钥匙和密码的制度存在漏洞。周玲可以随意出入夜间金库,无现场人员监督。二是周玲每次解款至银行时由她一人经手,无现场人员监督,存在可随意更改每次上缴金额的可能。三是案发当时兴隆收费站解款室处于无人监控状态,监控设备形同虚设。四是银行解款流程未执行到位。周玲未按规定做到一天一解款。五是该收费站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怀化管理处分管业务工作的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未履行监管职责。

  问题查实后,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管局研究决定,给予兴隆收费站出纳周玲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怀化管理处处长刘维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处长邱少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征费稽查科科长邓江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隆收费站主要负责人王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兴隆收费站负责人张梦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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