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外媒称汇丰为脱罪帮美国政府“搞”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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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近日,英国《金融时报》披露称,因洗钱和违反制裁法案等一系列问题而被美国司法部盯上的汇丰银行,为逃脱处罚,同意在其他案件中“配合”美国司法部的调查

  近日,英国《金融时报》披露称,因洗钱和违反制裁法案等一系列问题而被美国司法部盯上的汇丰银行,为逃脱处罚,同意在其他案件中“配合”美国司法部的调查。中国的华为公司成为了这种“配合”下的受害者,最终导致华为高管被捕。

  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还透露,汇丰曾于今年年初向中方解释说自己是“被迫”的。

  但在上周,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汇丰的说法有问题。

  关于汇丰在华为公司所涉案件中的角色,英国路透社在今年2月就已经有过详细的一轮报道。

  根据路透社当时的报道,汇丰在2016年年底到2017年开始“配合”美国司法部对华为发起的“调查”,原因是为了换取美国司法部对汇丰银行的宽恕,因为汇丰本身还涉及其他违反美国制裁禁令的案件。

  路透社称,汇丰银行通过“内部调查”,帮美国司法部搞到了一份可用来起诉华为公司的材料,为美国司法部罗织对华为动手的“罪名”提供了帮助,最终导致华为的高管在加拿大被抓。

  路透社进一步报道称,华为公司于2012年和2013年时曾被路透社报道过他们与一家伊朗合作伙伴的业务与关系。当时华为除了对媒体澄清了这些事情,也与合作伙伴进行了沟通和澄清。

  其中,如今被加拿大政府扣押的这位华为公司的高管与汇丰银行的一位高管当面进行了沟通,表示华为没有任何不合规的情况,并给这位汇丰高管提供了一份PPT文件说明情况。

  但令华为没想到的是,在2017年,当汇丰因银行自身所涉嫌的违法问题面临美国司法部的起诉时,为了换取美国司法部的宽恕,汇丰便将这份PPT交给了过去几年里一直想扳倒华为公司的美国司法部,并结束了与华为的合作关系。

  从路透社的报道和美国政府起诉华为公司的起诉书上来看,这么一个小小的PPT文件,很快就被美国司法部用作了起诉华为和于去年逮捕那位华为高管的“核心”依据。汇丰也被美国司法部描述成为了被这位华为高管和她的PPT“欺诈”的“受害者”。

  这些路透社报道的事件经过,在英国《金融时报》前两天的最新报道中被再次提及。而且《金融时报》也在报道中写到了“汇丰给美国司法部起诉华为提供了信息和帮助”这样的内容。

  同时,该报还透露了一些路透社没有提及的信息,比如汇丰早在2012年时就因为给墨西哥毒枭洗钱而被美国司法部盯上了。当时除了缴纳了19亿美元的巨额罚款,美国司法部还给汇丰派驻了一群“监控人员”对其业务进行审查。

  根据《金融时报》的说法,这也成了今年年初汇丰曾尝试向中国方面辩解的说辞。《金融时报》称,汇丰的内部人员表示他们当时做出的解释是,因为美国政府给汇丰派了监控人员,还有一个200-400人的团队随时可以获得银行的一切信息,所以汇丰不可能抗拒美国司法部的要求和调查。

  上周,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在接受《金融时报》的专访时,表示汇丰银行的说法有问题。

  在回答《金融时报》记者提出关于“汇丰协助美国政府给华为制造麻烦”的问题时,任正非说:“这家银行从一开始就清楚Skycom在伊朗的业务,也知道Skycom与华为的关系。华为和这家银行之间的邮件可以证明,上面还有银行的LOGO呢。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们不能说他们被骗了或者不知道,因为我们有证据。”

  而在两周前接受美国CNBC的采访时,任正非也同样表示只要法庭把这些证据公开,那么华为被捕高管所涉及的问题是“可以澄清、解决的”,因为这个银行从头到尾是知晓情况的。

  任正非还强调没有证据证明华为被捕的高管犯下了任何罪行,并质疑了美国司法部仅仅依据华为那位高管与汇丰的高管在“喝咖啡”时的聊天内容和一份PPT,就认定其有罪的做法。

  最后,根据《金融时报》的报道,汇丰银行拒绝就华为的事件做出评论,理由是汇丰并不是此案中的当事方。

  但一位给汇丰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士对《金融时报》表示此事令汇丰正处在一个“极度敏感”的情况下,因为汇丰近75%的收益来自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特区。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的副教授沈逸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外媒的报道属实的话,汇丰在这件事中扮演的角色确实非常有问题,这样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不可靠和不靠谱的机构。

  “像这样的企业,当它一方面损害着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希望继续在中国的香港还有大陆谋求利润,我觉得这本身是不合理的”,他说。

  他认为其他中国企业也需要从风险防控角度思考下怎么应对类似汇丰这样的新挑战了。

  另外,有法律专家还认为汇丰配合美国司法部“搞”华为的做法可能涉嫌违反了中国去年新通过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因该法第四条中存在这样的规定:非经我国主管机关同意,任何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国进行刑事诉讼活动。

  这位希望匿名的专家表示,此案的本质问题是汇丰配合了美国政府的“长臂管辖”,在未经中国政府的许可下将位于中国境内的人员和数据转移到了境外,用于美国司法部对华为的跨境调查取证。而中国出台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就是为了阻断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的这种“长臂管辖”。

  该专家还表示,即使根据美国法,汇丰对于不受美国保管、控制和有权访问的数据或信息也是没有提供义务的。但汇丰恰恰提供了,配合了美国的“长臂管辖”,无视中国司法主权,无视作为客户的中国公司的利益。这种违反中国法律配合域外长臂管辖的行为,应该引起中国各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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